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了2009年度各省辖市节能目标责任考评结果,平顶山市因节能工作成绩突出受通报表彰。
根据河南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、“一票否决”制的规定和河南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办法,河南省发改委会同省科技厅、工信厅、财政厅等16个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6个考核组,于今年5月对全省18个省辖市政府2009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评。
2009年河南省政府与平顶山市签订的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4.8%。据河南省考核组认定,平顶山市2009年度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实际为6.23%,超额完成了省定节能目标任务。
河南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显示,焦作市和平顶山市为完成2009年度节能目标优秀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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